課程與教學

          根據第29/2020號行政法規《特殊教育制度》,特殊教育班的課程旨在培養學生的獨立生活能力、基本職業技能及態度,以及協助學生能融入社會,因此本校在幼兒教育階段至高中教學階段的課程與教學,相關科目的教學均會因應學生的學習能力,透過個別化教育計劃去訂定學生的學習目標;與此同時,教師也會參考特教課程指引補充本,以及其他科目的課程指引,進行自編教材及調適教育活動的時間和內容,使學生能學習到相應的科目內容。

 

教育階段

幼兒教育階段

培養幼兒良好的日常生活習慣,並重視良好品格的培養,促進其個性、溝通能力、適應群體生活能力的發展,並培養其生活自理的能力。
三至六歲
學習科目涵蓋語言、數學與科學、健康與體育、藝術、個人、社會與人文的內容,並因應學生的特點,加入了生活輔導的內容,以培養學生自理、獨立學習的能力。

小學教育階段

培養學生獨立生活、適應社會應具備的基礎知識和能力。
六至十二歲
設有若干科目讓學生學習基礎知識,為學生適應生活和適應社會打下基礎;同時設有生活輔導科,讓學生透過不同主題的學習,培養其獨立生活的能力。

初中教育階段

培養學生獨立生活、融入社會應具備的基礎知識和能力,並使其身心得到充分的發展。
十二至十五歲
設有若干科目讓學生學習基礎知識及生活應用的知識;同時設有生活輔導科以訓練學生解決生活問題的能力,提升學生獨立生活及融入社會的能力。

高中教育階段

為學生獨立生活、融入社會做好準備,使其最大程度的融入社會,及有機會參與就業。
十五至十八歲(可按學生情況讓學生在高中教育階段就讀,直至學生年滿二十一周歲的學年終結為止)
設有若干科目讓學生的基礎知識得到鞏固與拓展,並且培養其基本的職業技能與態度;同時設有生活輔導科以加強學生生活技能的訓練,使其離開學校後能更好地融入社會。